知识点2:民用建筑的构造
一、建筑高度的确定
1.高度控制区:其建筑高度应以绝对海拔高度控制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建筑物和构筑物最高点的高度。
2.非控高区:
平屋顶——按建筑物主入口场地室外设计地面至建筑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无女儿墙的建筑物应计算至其屋面檐口;
坡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分别计算后取最大值。
局部突出屋面的占屋顶平面面积不超过1/4者,不计入建筑高度。
二、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必须突出道路红线的建筑突出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人行道上空:
(1)2.50m及以上允许突出凸窗、窗扇、窗罩时,突出深度不应大于0.60m;
(2)3m及以上允许突出空调机位时,突出深度不应大于0.6m.
2.在无人行道的道路路面上空,4m及以上允许突出空调机位、凸窗、窗扇、窗罩时,突出深度不应大于0.60m.(新)
三、其他构造要求
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有人员正常活动的架空层及避难层的净高不应低于2m.(新)
2.建筑卫生设备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洗脸盆或盥洗槽水嘴中心与侧墙面净距不应小于0.55m;居住建筑洗脸盆水嘴中心与侧墙面净距不应小于0.35m.
(2)并列洗脸盆或盥洗槽水嘴中心间距不应小于0.7m.
(3)单侧并列洗脸盆或盥洗槽外沿至对面墙的净距不应小于1.25m;居住建筑洗脸盆外沿至对面墙的净距不应小于0.6m.
(4)双侧并列洗脸盆或盥洗槽外沿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80m.
(5)浴盆长边至对面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0.65m;无障碍浴盆间短边净宽度不应小于2m,并应在浴盆一端设置方便出入和使用的坐台,其深度不应小于0.4m.
(6)并列小便器的中心距离不应小于0.7m.
3.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以上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上人屋面和交通、商业、旅馆、学校、医院等建筑临开敞中庭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2m.
4.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不宜小于0.90m,楼梯水平栏杆或栏板长度超过0.50m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05m;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及其他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当楼梯井净宽大于0.20m时,必须采取防止少年儿童坠落的措施。(新)
5.民用建筑管道井、烟道和通风道应用非燃烧体材料制作,分别独立设置,不得共用;自然排放的烟道或通风道应伸出屋面,平屋面伸出高度不得小于0.60m,坡屋面伸出高度应符合规范相关要求。
精选习题
1.在无人行道路面上空,4m及以上允许突出空调机位、窗罩,突出深度不应大于()
A.0.6m
B.1.0m
C.2.0m
D.1.5m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民用建筑的构造。在无人行道的道路路面上空,4m及以上允许突出空调机位、窗罩,突出深度不应大于0.6m.
2.在人行道路面上空,2.5m以上允许突出凸窗、窗扇、窗罩、空调机位,突出深度不应大于()
A.0.5m
B.1.0m
C.0.8m
D.1.5m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民用建筑的构造。在人行道路面上空,2.5m以上允许突出凸窗、窗扇、窗罩、空调机位,突出深度不应大于0.5m.
3.超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避难层(间),其净高不得低于()
A.1.5m
B.2m
C.2.5m
D.3m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民用建筑的构造。超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避难层(间),其净高不得低于2m.
4.非控制区内某平屋顶,局部突出屋面的有楼梯间、电梯机房和水箱间,计算建筑高度应按()
A.室外地面至楼梯间顶点
B.室外地面至电梯机房顶点
C.室外地面至女儿墙顶点
D.室外地面至水箱间顶点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民用建筑的构造。非控制区,平屋顶从室外地面至其屋面面层或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局部突出屋面的辅助用房占屋顶平面面积不超过1/4者,不计入建筑高度。
5.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顶平面面积不超过()者,不计入建筑面积。
A.1/2
B.1/3
C.1/4
D.1/5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民用建筑的构造。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顶平面面积不超过1/4者,不计入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