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药源性疾病的因素
药源性疾病是指由药物诱发的疾病,属于医源性疾病的一种。具体是指在预防、诊断、治疗或调节生理功能过程中出现与用药有关的人体功能异常或组织损伤所引起的一系列临床症状。药源性疾病常见的诱发因素有患者的因素、药物的因素、药物制剂的因素等。
1、与药理作用有关的因素
副作用、药物过量、毒性反应、继发反应、后遗效应、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均可能引起药源性疾病。
2、药物相互作用因素
(1)药物配伍变化: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注射剂混合时,可发生某些物理或化学反应而产生沉淀。有时沉淀不明显时,也可导致严重的ADR发生。如氢化可的松注射液用50%乙醇做溶剂,当与其他注射剂混合时,由于乙醇被稀释,氢化可的松析出不易察觉的沉淀,引起不良反应。
(2)药动学的相互作用药动学的相互作用主要表现在,两种药物同时使用时相互影响吸收、分布、代谢以及排泄。
(3)药效学的相互作用药效学的相互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改变组织或受体的敏感性;对受体以外部位的影响。
3、药物制剂因素
(1)药品赋形剂、溶剂、稳定剂或染色剂等因素。如胶囊剂中添加的色素常可引起固定性的药疹:“亮菌甲素”事件是由于用二甘醇代替丙二醇造成的。
(2)药物副产物、分解产物所致的药源性疾病阿司匹林中的副产物,乙酰水杨酰水杨酸和乙酰水杨酸酐能引起哮喘、慢性荨麻疹等药源性疾病;阿司匹林的制剂标准中,游离水杨酸的限度为<0.05%,但由于运输、储藏的原因,游离的水杨酸含量可达0.97%,使用这种阿司匹林可引起腹痛;阿托品和毛果芸香碱分解产物都有刺激性;从静脉注射液中可分离出多糖类化合物,使用此种原料药制成的转化糖溶液,偶可观察到过敏性反应。
(3)污染物、异物所致的药源性疾病血液制品引起的艾滋病、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输液中颗粒物可引起肺部异物肉芽肿。
4、药物使用不当
药源性疾病常由药物的使用方法不当引起。如庆大霉素的神经-肌肉阻滞作用与其血药浓度有关,故中国药典规定该药用于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不得静脉注射,如果直接静脉注射则易引起呼吸抑制。